e-B/L 变更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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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提单的变更发行

  • 货主为了变更已发行的电子提单,可向电子提单注册机构申请电子提单的变更发行。
  • 承运应变更发行电子提单,向电子提单注册机构申请保管注册

流程图

1. 发送变更申请书 > 2. 所属权变更限制 > 3. 移交变更申请书 > 4. 接收变更申请书 >5. 拒绝通知 > 6. 转达拒绝通知 >7. 验证电子签名 > 8. 记录所属权信息 & 8. 向文件保管所申请注册保管 > 9. 通知e-B/L 保管注册内容知 > 10. 接收变更注册内容 & 10. 接收保管注册内容

服务说明

发送变更发行申请

  • 由接收电子提单的货主通过e-B/L Korea门户网站申请电子提单的变更发行
  • 申请变更发行时对所属权的变更加以限制

变更发行e-B/L

  • 由承运人变更发行提单,向电子提单注册机构申请注册保管
  • 恢复所属权的变更限制

拒绝变更发行e-B/L

  • 承运人可以拒绝货主的变更发行申请,但此时需要向e-B/L Korea 发送电子文件形式的拒绝事由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