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提单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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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提单的书面转换

  • 电子提单的所有者可通过电子提单书面转换申请,将电子提单转换为书面提单
  • 转换为书面提单时电子提单的法律效力将会失效,因此不能进行电子业务处理
  • 转换为书面形式的提单依据商业法第852条及855条,将会具有法律效率,但不能从新转换为电子提单

流程图

1. e-B/L书面转换申请 > 2. 接收申请内容及所有权变更限制 >3. 查询申请内容 > 4. 交付注册 > 5. 打印原件及交付 > 6. 废弃e-B/L 所有权 & 6. 接收书面提单转换通知

服务说明

e-B/L书面提单转换申请

  • 由电子提单所有者向电子提单注册机构KTNET(韩国贸易信息通讯)申请转换为e-B/L书面提单
  • 打印相同申请书并访问KTNET进行提交

e-B/L所有权的变更限制

  • 申请书面提单转换时,不能进行e-B/L所有权相关的其他业务处理(转让处理、买入申请的附加等),从而防止e-B/L的重复使用

领取时的所需资料

  • 书面提单转换申请书
  • 领取人的身份证
  • 代领时需要委托书及印章证明书

交付书面提单原件

  • 访问KTNET提交打印的申请书时,KTNET业务管理者将会输入领取人的身份信息并交付书面提单原件

e-B/L所有权的废弃

  • 将e-B/L转换为书面提单及交付领取时,e-B/L所具有的效力及电子流通功能将会消失
  • 电子注册簿中所有权被废弃时,e-B/L的相关功能将会消失,所领取的书面提单应使用于输出汇票的买入申请中

书面提单转换申请的取消

  • 转换为书面提单的转换事由被取消时,可对书面提单的转换进行取消申请
  • 对于取消申请,电子提单注册机构(KTNET)将会判断取消可能与否,如果可以取消时将对取消处理后的结果进行通报
  • 此时,电子提单所有权变更限制将会被解除,其他转让、买入申请附加等业务处理将会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