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B/L 服务使用步骤
> 书面提单转换
电子提单的书面转换
- 电子提单的所有者可通过电子提单书面转换申请,将电子提单转换为书面提单
- 转换为书面提单时电子提单的法律效力将会失效,因此不能进行电子业务处理
- 转换为书面形式的提单依据商业法第852条及855条,将会具有法律效率,但不能从新转换为电子提单
服务说明
e-B/L书面提单转换申请
- 由电子提单所有者向电子提单注册机构KTNET(韩国贸易信息通讯)申请转换为e-B/L书面提单
- 打印相同申请书并访问KTNET进行提交
e-B/L所有权的变更限制
- 申请书面提单转换时,不能进行e-B/L所有权相关的其他业务处理(转让处理、买入申请的附加等),从而防止e-B/L的重复使用
领取时的所需资料
- 书面提单转换申请书
- 领取人的身份证
- 代领时需要委托书及印章证明书
交付书面提单原件
- 访问KTNET提交打印的申请书时,KTNET业务管理者将会输入领取人的身份信息并交付书面提单原件
e-B/L所有权的废弃
- 将e-B/L转换为书面提单及交付领取时,e-B/L所具有的效力及电子流通功能将会消失
- 电子注册簿中所有权被废弃时,e-B/L的相关功能将会消失,所领取的书面提单应使用于输出汇票的买入申请中
书面提单转换申请的取消
- 转换为书面提单的转换事由被取消时,可对书面提单的转换进行取消申请
- 对于取消申请,电子提单注册机构(KTNET)将会判断取消可能与否,如果可以取消时将对取消处理后的结果进行通报
- 此时,电子提单所有权变更限制将会被解除,其他转让、买入申请附加等业务处理将会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