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L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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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提单(e-B/L)是?

  • 电子提单是货运方(货船公司及货运公司)以书面形式发行提单(B/L)的同时,向依法指定的注册机构注册电子提单(e-B/L),以电子文件的形式流通B/L的制度。
  • 根据修改后的商业法规及 [商业法对电子提单规定实施的相关规定](08年8月实施),电子提单的发行及流通具有法律效力。
  • 电子提单注册机构(以下称“注册机构”)是处理电子提单的发行注册、转让、提货设宁、转换为书面提单及保存相关电子记录等业务的中立的第三方(Trusted Third Party),有法务部长官审核指定技术、财政、设施等内容。(08.9.26,指定KTNET为注册机构)

电子提单(e-B/L)概念图

  • 电子提单是从货运方(货船公司及货运公司)以电子形式接收提单,由电子注册簿管理所属权、在文件保管所保存文件,提供电子形式的B/L转让、提货申请/偿还及电子购买(e-Nego)等B/L电子流通平台。
货主/贸易公司 → 查询B/L及电子应用 → e-B/L Korea 门户 → e-B/L电子购买 → 买入银行

电子提单的用户接口

  • 电子提单的用户接口大体分为 Portal(ASP)、用户解决方案、通过企业自身系统的电子文件连接方式等三种,根据企业的IT环境选择性的提供相应方案。
Internet/VAN - 用户B(中型企业) or 用户C(大企业)
门户网站
门户网站
门户网站
  • 提供门户网站服务平台,使中小企业便于使用。
  • 基于商业法规及相关规定、业务准则运营电子提单门户网站,提供e-B/L流通相关的ASP(Application Servicce Provider)服务
  • 不安装其他S/W,随时随地利用电子提单服务
用户方案
  • 用户方案的主要顾客层以拥有自身信息系统的中型企业和一部分大企业为对象
  • 需要进行贸易业务解决方案及FMS(Forwarder Management System)等e-B/L业务处理功 能的扩展开发
  • 提供与企业内部信息系统(ERP、SCM等)间的连接功能
自行开发
  • 大企业使用自身企业现行业务步骤为基础而构筑的ERP系统

推进背景

  • 现行书面提单具有伪造、编造、丢失的危险,在制作、保管、管理及流通中需要很高的费用
  • 以电子方式处理贸易往来步骤,灵活应对及积极融入国际机构及各国推进中的新贸易环境
  • 根本解决提单的伪造、编造、丢失危险,节省提单的制作、保管、管理及流通费用

推进经过

推进经过
2007 8月. 商业法 海商篇 修正
12月. e-B/L开发方向说明会(海运货代协会、国际物流协会、船主协会)
2008 6月. 制定商业法对电子提单规定实施的相关规定
8月. 实施商业法及试行规定
9月. 指定电子提单的注册机构(韩国贸易信息通讯)
2009 3月. 开通电子提单服务网站

与书面提单的差异

与书面提单的差异
与书面提单的差异
区分 电子提单(e-B/L) 书面提单
发行 船运公司取得发送方的发行同意后向注册机构注册 利用网络、传真申请装船、领取货物
保管 在电子文件保管所保管 持有人保管
所属权 依据电子注册簿(Title Registry)管理所属权的Life Cycle 通过双份文件转交所属权、持有人行使所属权
出口汇票的买入处理 电子方式购入附加,不需要提交实物 向银行提交实物提单及其他货运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