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与主体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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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与主体的作用

法务部

  • 树立相关电子提单的中长期政策
  • 调节、调整政府各部门的作用
  • 指定、管理电子提单注册机构

运输人

  • 与电子提单注册机构签署使用条款
  • 以电子方式通报电子提单的发行及变更发行、提货申请/偿还结果

贸易公司

  • 与与电子提单注册机构签署使用条款
  • 取得电子提单的接收及所属权
  • 转让及电子买入附件处理等提单的电子流通主体

电子提单注册机构(KTNET)

  • 法务部指定的电子提单注册机构
  • 依据商业法对电子提单规定的实施的相关规定第3条第4项,组建相关设施并运营
  • 连接电子提单用户,提供技术支援
  • 运营电子提单服务专用网站(www.eblkorea.or.kr
  • 对电子提单的发行、保管及所属权进行电子管理
  • 对电子提单的发行、变更、转让、提货/偿还、电子买入附件处理等电子流通业务,提供基础设施
  • 提供电子提单服务使用者之间的协议处理业务

银行

  • 组建及运营电子提单买入处理连接系统
  • 打印电子买入时附加的电子提单原件,并向国外发送